上一條:福建警方打掉屠宰病死豬肉窩點 下一條:全國50城市菜價持續增長北京出市民合乘出租車規定
北京市也開始鼓勵不同的顧客坐一輛出租車,只不過他們不管這個叫"拼車",而是叫"合乘",或者叫"同乘"。言下之意,就是兩個人一起坐一輛出租車的意思。北京市交通執法總隊長姚闊建議,市民不妨體驗合乘。因為在北京,出租車合乘并不違法,反而將得到推廣。交管部門和財政部門甚至還聯合發布了關于"合乘"的條文。關于"合乘"如何分擔車費的問題,條文中做了明確規定。
乘客合乘將各付共同路段車費的60%,也可以打印多份發票。如果是兩人同時上車,但先后下車,那么先下車的乘客負擔當時車費的60%,后下車的乘客負擔合乘部分的60%車費以及單獨乘坐路段車費。多人乘車付費方式以此類推。
張春蔚:這是一個有關法律的話題,當第一個人上車的時候已經成為這輛車的獨有空間的使用者,只有經過他同意才能夠讓別人上車。
復興門到建國門,從西向東,有兩個乘客就上車,其中一個乘客要從復興門達到建國門,另外一個乘客要到四惠,兩個人要各付多少車錢呢?
張春蔚:就是在建國門下車的人這個時候是20塊錢,付60%就只用給12塊錢,然后還要加一塊錢燃油附加費就是付了13塊錢,但是后面的這個人實際上是前面的這13塊錢要照給,但是后面的這20塊錢他也要照給,還加上1塊錢燃油附加費是21塊錢,這個時候他一共付了34塊錢。
經濟之聲的記者劉楠采訪了出租車司機張師傅,張師傅一直把這種陌生人一起打車的行為叫"同乘",據他介紹,自打有出租車那天起,就有了關于"同乘"的規定,但是他開出租11年,從來沒遇到過"同乘"的人?,F在政府顯然加大了宣傳的力度,但是效果還沒有顯現。
沒有效果的原因可能包含以下幾個方面:從乘客角度,合乘雖然可以增加打到出租車的概率,同時可以分擔一部分車費,但是卻不一定劃算。乘客孫先生認為,打車就是為了省時間,如果還要等別人合乘,或者在路上耽誤時間,打車的意義就不大了。另外,如何與合乘人分擔車費,也是很多人顧慮的問題,大部分被訪者認為,在前往兩個目的地時,可能出現繞路,如何分攤費用計算起來很麻煩。
對于司機來說很多的麻煩就是打票的問題,兩個乘客如果一個人下車,另一個繼續走,先下車乘客是拿不到發票,因為抬表才會啟動計價器打票,如果抬表另外一位乘客的旅程就沒有辦法準確的計算了。
另外,這也涉及到了一些行業的共識。有司機就非常直白的說,不能按照60%合乘幾乎是圈子里不成文的約定。因為你這樣做,相當于是把下一輛出租車的生意給搶了。如果因為這個得罪了同行,以后恐怕不好攬活兒,不值當。同時,不同目的地的合乘,容易出現路線上的變動,乘客往往會因為這點投訴"繞路",如果因此司機師傅招致出租車公司的嚴懲,也很麻煩。
出租司機張師傅表示,他本人就不支持這個政策,從經濟的角度考慮,就算是多收了20%的費用,也不劃算。
張師傅:肯定不支持,對我們來說是一個損失,多拉一個人說白了100多斤的重量,跟拉一個人的重量不一樣,耗油不一樣,現在油價很貴,我們得考慮這個問題,所以多一個20%,那20%說白了對我們來說根本就顯現不出來效益。